查看原文
其他

明确了:12月1日起将禁止使用!

请点击蓝字关注☞ 北方新报 2023-08-28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
  《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关于“生鲜灯”的争议早已存在,去年就有媒体报道称,有消费者在菜市场购买了看起来色泽鲜艳、光泽度好的鲜猪肉,但回到家后发现猪肉的颜色发生了变化,感觉不新鲜了。
  许多人对商家使用“生鲜灯”来改变食品的外观感到不满。他们认为商家的行为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手段,违反了信任和诚信的原则。而监管部门的新规定则对此进行了明确禁止,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
  总的来说,对于商家使用“生鲜灯”来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监管部门的禁止是正确的。这一行为违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生鲜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内容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责任编辑:邓丽琴审稿主任:吴春生值班总编:陈   利

推荐阅读

北方新报抖音号粉丝1000000

3人终生禁驾!

投资1.5亿元!呼和浩特这所学校近日开工建设...

栾天猛当选为赤峰市人民政府市长

招募令 |“青城印记”邀你来当“推荐人”

点分享点点赞点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